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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閥與排煙閥技術指南
一、防火閥(Fire Damper)
1、定義:防火閥是安裝在通風、空調系統管道中的消防部件,通常由閥體、葉片、溫感器(易熔合金)或電信號觸發裝置組成。
2、核心功能
①隔斷火勢:當管道內氣流溫度達到設定值(通常為70℃C或280°C)時,溫感器熔斷或電信號觸發,閥門自動關閉,阻斷火焰和高溫煙氣通過管道蔓延。
②手動復位:火災后需人工復位閥門。
2、應用場景
①通風/空調系統的穿越防火分區處。
②穿越重要機房(如電梯井、配電房)的管道中。
3、標準要求符合《GB 15930-2007 建筑通風和排煙系統用防火閥門》標準,需通過耐火完整性測試(如1.5小時耐火極限)。
二、排煙防火閥(Smoke Exhaust Fire Damper)
1、定義專用于機械排煙系統的防火閥門,兼具排煙和防火功能,通常耐高溫(280°C)。
2、核心功能
①排煙優先:火災初期保持開啟狀態,配合排煙風機排出煙霧。
②高溫熔斷:當排煙溫度超過280°C時(表明火勢擴大),閥門自動關閉,防止火勢沿排煙管道擴散。
3、應用場景
①機械排煙系統的管道入口或出口。
②排煙風機入口處(常設280°C排煙防火閥)。
4、與普通防火閥區別
①耐高溫等級更高(280°Cvs.70°C)。
②需與排煙風機聯動控制(部分型號支持遠程電信號關閉)。
三、排煙閥(Smoke Damper)
1、定義用于控制排煙口啟閉的電動或手動閥門,無防火功能,屬于排煙系統的“開關”。
2、核心功能
①主動排煙:火災時通過消防控制中心電信號(或手動)開啟,引導煙霧進入排煙管道。
②常閉設計:平時關閉,避免非火災時期空氣流通。
3、應用場景
①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(如走廊、地下室)。
②自然排煙窗的聯動控制裝置。
4、關鍵區別
①不具防火能力:僅控制排煙路徑,需與排煙防火閥配合使用。
②動作邏輯:火災時“主動打開”,而防火閥為“高溫自動關閉”。
1、火災初期:排煙閥(或排煙口)接收信號開啟,啟動排煙風機排煙。
2、火勢擴大:當煙氣溫度升至280℃,排煙防火閥關閉,保護排煙風機。
3、空調系統:70°C防火閥關閉,防止火勢通過風管蔓延。
五、選型注意事項
1、防火閥:關注耐火時間、動作溫度(70°C/280°C)及是否需電動控制。
2、排煙防火閥:需與排煙風機聯鎖,優先選擇帶信號反饋功能型號。
3、排煙閥:根據防煙分區設計選擇常開或常閉型,確保與消防報警系統兼容。
六、總結
1、防火閥:防火分隔,高溫關閉。
2、排煙防火閥:先排煙后防火,280°C熔斷。
3、排煙閥:單純排煙控制,無防火功能。
可根據實際工程需求(如管道位置、系統類型)選擇對應閥門,并確保符合當地消防規范。
如需進一步的技術參數或安裝示例,可提供具體應用場景后補充說明。